7月10日,蓬莱交警在进行酒驾违法行为例行检查时,查获了一名残疾人无证酒驾三轮摩托车。
当天13时20分,蓬莱交警一中队民警例行检查酒驾,发现一名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男性司机,**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该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74mg/100ml,为酒后驾驶。检查中,驾驶人刘某某非常配合民警的工作,直接告诉民警车辆手续正常,但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发现,不管如何配合检查,刘某某始终坐在驾驶位上,身子不曾挪动过。民警要求刘某某下车接受检查,磨蹭半天后,刘某某不紧不慢地从后车厢里取出一双铁拐,双手拄着下了车。
经询问,刘某某是蓬莱市大柳行镇人,因事故导致双腿肌肉萎缩,无**常行走,平日只能依靠拐杖出行。去年年初,他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并动手将脚刹车改成手动控制,用来外出代步。中午,几位朋友要他进城聚聚,他嫌坐客车太麻烦,便开车进了城,在饮酒后驾车回家的路上被交警逮住。从大柳行镇到蓬莱城区,开车也要20多分钟,刘某某的行为危险性不小。
刘某某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但其不顾自身情况无证酒后驾车的行为,却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考虑到刘某某的特殊情况,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20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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