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报道,为遏阻酒驾行为,台湾当局将祭出“连坐法”铁腕!未来只要军公教人员酒驾,不仅个人罚责加重,**长官也要接受连坐处分,面临记过等行政罚则。人事部门负责人黄富源表示,公务机关内员工酒驾,就是长官督导或宣教不周,应负起连带责任。
事实上警政部门早已颁定驾车安全考核要点,规定警员勤务中酒驾,其**主管应即调整为非主管,而酒驾涉公共危险罪的员警,列当年度年终考绩丙等重要参考,甚至连同饮酒警员,也会遭受惩处,可说是公务员中被要求*高的标准。
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25日主持*安会报实再度指出,防制酒驾除严格取缔、处罚外,世界各地区应有其它透过社会文化行为改变酒驾风气的方式,各部门应提出更好的构想,以有效防制酒驾。
“公务员不得酒驾,只是*基本的要求!”黄富源表示,当公务员酒驾,代表所属长官督导不周,就应连带受罚,人事部门内部就此已有高度共识。他举例,倘若公家机关内的某一员工酒驾,未来科长就要连带处分;但有关连坐到哪一层级、罚则如何拟订,还要相关部会进一步讨论。
黄富源强调,公务员必须注重形象,不酒驾只是*低标准的要求,因而当公务员酒驾,代表机关内部对酒驾宣教不足,长官被连带处分实属合理。他称,江宜桦已要求公务员酒驾必须“处以*严厉处分”,连坐法只是其中配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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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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