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太原城六区棚户区改造,改造户选择货币化安置,将可同时享受多项**奖励9月21日,太原市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在对原建筑面积货币补偿基础上,按照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增加15平方米的货币补贴。
征收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每证补贴30000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60号)同时废止。选择货币安置有啥优惠?原建筑面积货币补偿基础上多给15平方米货币补贴
“今年,我们要以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今年年初,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耿彦波代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计划新启动25个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新建开工棚户区**房2.96万套,基本建成2.2万套。
城六区范围内多处棚户区集中连片改造,为缩短安置周期,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9月21日,太原市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意见》,明确提出城六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中,鼓励实施货币化安置,缩短过渡期,降低周转费,让群众提前享受改造成果。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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