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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让租房者告别被随意涨价撵人之痛

2017.05.23   来源: 互联网 大字

不得随意涨租金撵人、不能轻易扣留押金等规定,本质也是对契约精神的法律明确,这对矫正租房市场乱象很有必要。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就被赶、退房时押金说扣就扣……很多在大城市“漂”过的人都有过类似的苦楚记忆。在网上,“没被黑中介坑过你也好意思说自己是×漂”也曾经成为话题。

但今后这类情况有望改观了。5月19日晚,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很多内容涉及租房方面,如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提出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明确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等。这对城市里的租客来说,无疑是个大好的消息。据统计,全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可与庞大的租者群体相对应的是,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大城市,不仅买房压力大,租房也是一件难言轻松的事。

被随意涨价撵人,被黑中介宰,诸如此类的租客“痛点”,太多人都承受过。在此背景下,住建部此次**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必要的制度供给。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房屋租赁市场都处于市场自发形成的欠规范地带,如租户*敏感的租金支付问题。

押一付三甚至付六或更多,有的还得提前一个月付,还有高昂的中介费等,表面看虽是房东、中介与租户协商而成,但在行业潜规则的语境中,租户其实并不具有对等的博弈和议价能力,大多时候只能是被迫接受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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