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刘嘉) 小夫妻吵架,男子竟一怒之下,将一个煤气罐从7楼扔下,吓坏路人,幸未**。近日,该男子因**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3年徒刑。
去年圣诞节前夕,家住武昌某小区的王某与妻子方某吵架。两人越吵越狠,僵持不下。这时,王某冲进厨房,抱起家里的煤气罐走到窗户边,从7楼扔了下去。所幸煤气罐没有**,也没有砸到路人。小区里的居民及路人见有人从楼上扔煤气罐下来,惊吓不已,纷纷**。
民警赶到现场,找到扔煤气罐的王某,将其带走。
近日,武昌区**审理认为,王某高空抛掷易爆物品,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颖说,《刑法》第114条规定,放*、决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若男子高空抛掷煤气罐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