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异地高考新政策: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在户籍要求上,进一步明确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广西考生”界定,应当是“出生后户口*次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考生”。 近期,广西招生考试机构陆续收到广西赴广东等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条件,请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的申请。广西招生考试机构主动与考生流入省份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对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接收其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报名。 自*区招生考试院院长李清先介绍,自2012年***办公厅转发***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颁布以来,广西积极响应号召,对符合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广西籍考生,流入地省份如需要广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都积极予以配合。对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广西籍考生,符合广西报名条件的,尽可能予以接收回桂报考。在防范高考移民的同时,**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为: 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有两种情况: 在我区接受完整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后继续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只要其满足学籍条件和法定监护人条件,即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为切实防范“高考移民”,针对没有在我区接受完整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申请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等三方面条件。即须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属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属中职毕业生的,也分两种情况: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