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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记者采访遭暴力阻挠:女记者被打耳光脚踹

2016.04.07   来源: 互联网 大字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今天傍晚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一名**阻挠记者采访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报指出,3月30日下午,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爱心帮帮团》栏目两名记者,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书香领寓小区采访时,与自称小区物业人员发生争执。之后,两名记者被对方殴打,携带的一台摄像机等物品也被损坏。

据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有关人士介绍,当**午,《爱心帮帮团》栏目接到书香领寓小区业主的爆料,反映开发商福建金潮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收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的代办费且迟迟不退还房屋面积差价,于是派出两名记者前往该小区采访。“他们刚到小区没多久,就有一群自称是禾顺物业的人围了过来,对两名记者动手”。

本报记者从业主手机现场拍摄的视频看到,有十多个人围着两名记者,其中一个穿灰色外套的女子先打了手持话筒的女记者一耳光,将其推倒在地,随后一脚踹在女记者身上;而扛摄像机的男记者则被几名男子拉扯着,摔到旁边的水池里。有人趁机*走价值5万多元的摄像机后砸在地上,随即画面中传出一声*响。

两名受害记者的体检结果均显示“全身多处挫伤”,男记者被诊断为创伤性颅脑损伤。

警方通报说,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经侦查,上街警方锁定许某勇、张某炜、许某蓉、赵某等为涉案嫌疑人,并立即展开布控追捕与动员投案等工作。4月2日晚,许某勇、张某炜、赵某等嫌疑人主动向警方投案。目前,嫌疑人许某勇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已被刑事拘留,张某炜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取保候审。同时,针对许某蓉、赵某等人殴打记者的违法行为,待受害人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上街警方将依法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黄舟雄律师认为,新闻记者享有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在任何公共空间搜集新闻信息并自主选择记录方式的权利,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财产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新闻媒体作为大众传媒的性质,决定了记者的采访权具有特殊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民事权利。呼吁加快新闻立法,加强对记者正当采访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对那些殴打、残害记者的不法之徒的打击力度。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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