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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经济让小区居民不用再拆围墙了

2016.03.01   来源: 互联网 大字

开放式小区风波已经持续一周了,但是小区围墙仍没有遭强拆。近日,《****》旗下人民网开始发表网友文章,默认了“先**、后居民”的拆墙路径。而大院*多的北京,市规划部门也说“分区分类、新旧有别”。估计“开放式街区”的“逐步”实施,就相当于“等时机成熟再实施了”。

“时机成熟”,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当时,针对放开“二胎”、延迟退休,有关发言人不也是这么说的吗?2015年,全国**车(学名叫“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达到1.24亿辆,增长17.77%,北京每百户家庭拥有**车超过60辆。路还是哪条路,车却“逆流成河”,等上班族要在早晚高峰堵个三四个小时,到时候有关部门再提“拆小区围墙”,估计就“时机成熟了”。到那个时候,该骂街的依然骂街,该侵权的依然侵权,却还是无解。难道保全业主物权、缓解交通拥堵之间,就没有两全之策吗?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有**,小编家附近小区保安大哥让两名陌生女孩走进了小区,说已经跟物业沟通过了,在岗亭登记过后,小区内的街道边就出现了一张摆满小礼品的桌子、一个宣传某APP的易拉宝。除了惊叹电商的“宇宙中心”杭州又多了两位精明的互联网营销员,还想知道女孩所在的互联网公司是否向小区物业公司支付了占道费用,如果支付了,这笔*应该归物业公司还是委托物业代管小区的业主呢?

好吧,扯远了……不过这恰是问题的核心所在。**业主们*喜欢引用的《物权法》是这么写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物业公司可以把小区内道路“暂借”给外来人员,小区居民是否愿意在业委会统一决定后,同样把这条路“暂借”给外来车辆呢?

与整条路“征用”为公家所有不同,这一“暂借”是使用权的转移,路还是全体业主的路,业主而不是**,对此拥有**的处置权:今天让你过就过了,明天不高兴了、投票表决变更了就不给过;早上八九点让你过就过,中午怕打扰休息、晚上怕安全隐患就不让你过;让你小汽车过就过,大卡车把路压坏了、把老人小孩吓坏了就不让你过。

那个常来中国给创业者灌脑子的***KK在《必然》一书中说,这叫“使用权(Accessing)”,把车子使用权“暂借”给别人就是Uber,把房子使用权“暂借”给别人就是Airbnb。只不过,人家过去把这招用在“暂借”儿童玩具、车间生产线甚至云计算服务上面,今天我们用在了一条业主共有的道路上面。

为什么要付费使用?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是提高现有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经之路。前提有三点:所有权明晰(防止公地悲剧),使用者准入(防止搭便车),双向反馈(防止优胜劣汰)。业主们从此给那些车主们灌脑子:何必硬要我这条路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只要你车型合格、车速合理、车主颜值高(*后一条可以忽略……),业主们就让保安给你放行。找一家互联网公司,开发一个APP,给所有进出小区的外来车辆打个分,表现好的我让你**之内多走几次,表现差甚至故意违规的禁止你入内,让你白白堵在大马路上。这不就是滴滴快车的双向反馈机制吗?买家、卖家都可以给对方好评/差评。

这些**车主也不是傻子,要想晚起床、早上班,那就交点想抄近道的买路*呗。这个“拥堵费”(不是之前大家大喊**的拥堵费)并非交给市**,而是交给业委会。这笔*相当于小区非公共道路的使用费,就如同在小区内摆摊设点、建筑垃圾倾倒也要交*一样。

使用权经济不同于公益性捐赠、出借,比如巴黎恐怖袭击期间本地居民向事故现场逃难者提供避难所,浙江省内银行在2013年极端高温下向路人提供带空调的纳凉点,这基于人道主义关怀或社会道德约束。付费模式比免费模式更有利于保持道路供给的持续性,也更有利于在人多口杂的业委会达成共识。因此,让小区业主享受开放式街区的收益,也许能让业主让渡一定时段、一定路段的道路使用权。鉴于目前小区业主普遍对物业费颇有微词,物业公司可以发起“过路费抵扣物业费”的倡议。

不拆墙,先开路

当然,也许有人担心,对私有产权的固守,对营利动机的纵容,会不会导致道路这一公共资源(至少是小区围墙内的共享资源)“私有化”,*终出现小区居民的专断妄用,给早、晚高峰的出行路线规划带来极大不确定性。这需要移动端网络地图服务商(如百度、高德)接入这些城市的毛细血管,让小区道路的开闭状况得到及时更新。小编实测过,几家地图服务商在北京、杭州等地对路况拥堵程度(红色、黄色、绿色)的更新已经接近于实时值。更何况,开、闭状况掌握在小区保安部门手里,可以授权部分小区管理员实时更新数据,加以辅助验证。

当然,还有更彻底的解决方案——2B(对机构)比2C(对终端用户)先开放。相对于住宅街区,**大院、公司大院数量更少(往往公司总部才有大院,一般公司高层集中办公),所在地更集中,开、闭时间更为规律,**对其控制力也更强。前期可考虑先向智慧城市的“交通云”加载这些大院,供车主先行选择,等准入规则、收费标准、地图技术都成熟起来,再推广到量大面广的住宅街区。

至此,如果再有疑虑,也许就在于使用权经济本身的合理性了。比如,由于物权不够完整,它将加大所有人、使用人之间的交易成本(车主找路的搜寻成本、与业委会的沟通成本、单方面违约的纠正成本……)。

与其开发APP、业委会磋商、小区保安天天盯车,还不如**一声令下拆围墙来得方便!真的是这样吗?那就掂量一下每家每户业主当时买房的公摊面积支出补偿吧,**承受得了吗……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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