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扬州纺织小企业,花费***资,终于打赢了“半场”官司,而这场官司的对手是美国商务部。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就扬州百仕德礼品工艺有限公司(百仕德)起诉美国商务部在窄幅织带反倾销案中使用不利可获得事实税率为其计算分别税率一事,做出了支持百仕德的上诉审判决。
该上诉判决**了美国**贸易**此前认定的将中国纺织企业的税率简单加权平均相除的税率计算方法。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该案件的意义在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有了扬州窄幅织带小企业对于反倾销案的判例,对整个中国产业乃至企业今后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都具有借鉴意义。
123.83%税率挡住小企业
2009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窄幅织带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对中国大陆的窄幅织带进行了反补贴调查。
2010年7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于中国窄幅织带的反倾销案做出了终裁,强制应诉企业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税率为0,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宁波金田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定为不合作企业,获得AFA税率247.65%,单*税率申请企业税率为123.83%。
“123.83%税率的计算方案很不科学。”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对记者解释,在该案中,除了强制应诉的两家企业,其他的企业税率就是247.65%与*低的“0”简单相除,即123.83%。百仕德董事长张所明告诉记者,对于他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如果高于20%的税率,这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再做下去了,更何况是高达123.83%的税率。记者了解到,高达123.83%的税率,挡住了中国**以上窄幅织带企业向美国市场的出口之路。[page]
扬州小企业主据理力争
“根据我们的成本及销售利润测算,我们根本不存在倾销的行为。”由于与事实严重不符,张所明决定据理力争。记者了解到,对于当时的扬州百仕德来说,出口美国的贸易市场份额占到公司总营业额的15%左右,对于公司整体的发展来说有影响,但不到生死存亡的地步。
不吃馒头也要争口气
2011年,百仕德委托中国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和美国GDLSK律师事务所全程代理,状告美国商务部。
代理该案的国内律师杨晨认为,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分别税率时,使用不利可获得事实税率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事实信息却表明,美国商务部计算出123.83%的畸高税率是不合理的,这使得分别税率也成为了一个“惩罚性”税率。
美国商务部重审后,进行了所谓的“销售单价分析”,从而得出原做法无误的结论。
百仕德对此不满。2012年,再次将美国商务部诉至**贸易**。**贸易**判决,由于在行政程序中搜集的资料有限,缺乏充分的销售信息资料,根据当时的证据,商务部只能做出如此裁决。
对于美国**贸易**的二审判决,张所明并不认可。此后,百仕德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提起上诉,再次把美国商务部告上了法庭。
记者获悉,今年5月20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就扬州百仕德礼品工艺有限公司(百仕德)起诉美国商务部在窄幅织带反倾销案中使用不利可获得事实税率为其计算分别税率一事,做出了支持百事德的上诉审判决。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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