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啤酒瓶发生**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3日晚,尖草坪解放北路一居民楼内,市民王先生在家喝啤酒。正喝得好好的,放在脚边的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突然**,飞溅的碎玻璃划伤了王先生左脚脚踝。
王先生说,几天前,他在家附近的小商店里买回一捆燕京啤酒,一直放在阴面的家里。3日晚,他打开一瓶啤酒,把另一瓶没有开启的啤酒放在脚边,“喝得好好的,只听‘砰’的一声,啤酒瓶碎片四处飞溅。紧跟着,我感觉脚踝处热热的,一看是被碎玻璃割伤了,流了好多血。”脚踝被划伤,王先生赶紧去医院,医生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后,缝合了4针。
今天,在王先生家里,记者看到破碎的啤酒瓶已被收拾在一起,瓶口处的瓶盖还在,瓶盖印有2013年4月12日的生产日期,在瓶身底部能看到“B”“2012”的字样,酒瓶上除了标明“5—25℃,避光储藏”的字样外,没有其他的储存说明。
“事情发生后,我曾联系过生产厂家,厂家没给我一个确定的结果。”王先生说,他希望他的医药费与误工费都能得到相应的补偿。随后,记者联系到燕京啤酒在太原的办事处,负责此事的业务员尹斌强说,等王先生的伤看好后,在不会再产生医疗费的情况下,王先生可把病历、票据及事发当时的照片一起给他们,他们会上报公司,由客服部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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