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科晓学
游客张某游**,因高原反应突发疾病去世,保险公司以不算“意外事故”为由**赔付,他的家属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将某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至历下区人民**。
日前经过历下**和济南中院的两级审判,保险公司被判赔付张某的亲属16万元及利息。
事发
**游突发疾病离世
2010年9月,济南市民张某参加了某旅行社成都、新疆、**等14日游,出发前旅行社为他投保了旅客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为张某出具的两份《旅游险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记载:两份《旅游险投保书》保险天数均为10天、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均为8万元、保费为10元。张某交纳了2份保费,共计20元。
谁知2010年9月20日,进入**后的张某出现头疼、头晕、呕吐伴神志不清,经**自*区人民医院诊断为高原脑水肿、高原昏迷;脑血管意外待排;急性高原肺水肿;肺部感染等。
之后不到20天,张某因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去世。
死者亲属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却遭到**。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并非意外伤害事故。
焦点
高原病是否意外伤害
让张某离世的急性高原昏迷、急性高原肺水肿,属于保险条款所列免责的“疾病”,还是属于“意外伤害事故”,成为本案庭审中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
保险公司认为,高原病不属于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范围,“意外”是外来的、突发的客观事件所导致的伤害,但每个去高原的人都有高原反应,这是一个客观存在,不是突发事故,所以不属于意外。
而张某家属则坚持认为,他的离世符合《保险条款》,高原病在法律意义上是意外伤害的结果,**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判决
保险公司赔付16万余元
“张某是去青藏高原旅游,高原病的发生与发病者身处高原有着必然的联系。”历下**主审法官闫群说,“他的去世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特征,不可预知,不能理解为属于免责的‘疾病’范畴,应当属于意外事故。”高原病是意外伤害的结果,而非原因,因此保险公司的辩称历下**并未采信。
“此外,作为专业保险机构,应当事先明示被保险人‘高原反应’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而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这点都没有做出解释,所以应当承担保险责任。”闫群说。
依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济南历下**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赔付原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6万元及利息。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日前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随着各行业的发展逐渐稳定,市场开始饱和,广大创业者急需新的商机,所以金火旺木炭机的出现,为大家带来了...
木炭在日常生活中用到的是比较多的,也是烧烤必备的东西,自然也会带动木炭机的发展。金火旺木炭机是一个多...
金火旺木炭机拥有很大的销售市场,并且凭借产品非常的好,加盟开店会有不错的发展,那么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
传统木材对环境有污染。金火旺木炭机制作出了节能环保又干净的木炭机产品,最近开放了加盟,为您简略进行介...
到了冬天,很多家庭都会想到烤火,但是烤火需要木炭,怎样的木炭才是健康又安全的呢?据小编了解到,金火旺...
说起茶饮现在的年轻人第一个反应就是小时候家中爷爷和爸爸常常喝的苦茶,闻起来倒是香香的但是喝到嘴中却给...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