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2014年,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十连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48元增长到2116元,居全国第12位。截至当年11月底,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为181.55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456.55亿元。
此外,我省系统性研究建立平衡各类人员的社会**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随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增长比例同步调整了8大类群体22项社会保险待遇,惠及城乡居民、企业退休**干部、农村“八大员”、企业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上世纪60年代精简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职工等群体。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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