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晚报A7版刊发了南康区唐江镇至十八塘乡的公路上,一辆小轿车行驶中突然自燃,烧过后的轿车残骸占据了半幅路面,事发多天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将轿车残骸拖到了公路边上,尽管如此,仍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一定安全隐患的报道。
11月4日下午,家住唐江镇竹下村的刘先生致电记者称,停放在公路边上无人处理的小轿车残骸已被拖走,这样感觉安全多了。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刘先生家,看到原先停放在他家门前公路边上的这辆小轿车残骸已不见了,散落在地面上的残骸碎片也被清理干净。刘先生告诉记者,轿车残骸是车主自己请车拖走的,车被拖走后,车主还到家借了扫帚,把路面的残骸碎片清扫干净。村民刘大爷说,轿车残骸被民警移至路边没有拖走,每天上学放学,一些调皮的学生都会在此逗留,甚至有些好奇的小孩会钻到车厢里去玩,来往车辆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车被拖走后,家长放心了。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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