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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落地一年

2014.11.04   来源: 互联网 大字

去年10月1日,我国*部《旅游法》正式实施,向强迫购物、欺客宰客、零负团费等行业乱象“亮剑”,一年来,《旅游法》催生出了个性、深度等新的旅游方式。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旅游市场中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顽疾仍难**。

改观:个性深度游渐成气候

“每年我和几个闺蜜都会出游一两次,可《旅游法》实施后,团费价格抬高,而且旅行社的线路几乎没有太大差别。”太原驴友小雨告诉记者,对于初次出游的人,选择旅游团省*省心;而对于她们来说,已经不满足团队的赶景点、赶时间了,于是,她们选择自由行或半自由行,快旅慢游。

记者了解到,此前,旅行社推出的产品大部分是旅游机构单方面设计的线路产品,游客只能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其中的线路,只有少数线路产品可以根据游客的特殊需求而量身定制,成本当然也相对较高。《旅游法》实施后,由于对自费行程和购物点“一刀切”,很多旅行社无可避免会出现产品价格高、同质化的现象,游客接纳度锐减。不少旅行社开始转变传统团队游的模式,催生出“团队自由行”“定制旅游”等新的旅游产品。加之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游客不愿再受限于旅行社设计的传统跟团线路,对出游时间、行程、餐厅、景点等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设计。于是,个性游、深度游逐渐成为当今旅游市场的主要形式。

山西宝华国旅总经理李志伟表示,随着《旅游法》实施后带动起的深度游,加上不少国家的签证放宽,今年长线出境游由“走马观花”逐步向细分目的地转型,是山西旅游市场变革较大的方面。“以前推出的线路大多是将距离相近的几个景点组合在一起,比如新马泰、法瑞意等,游客一趟出游,能周游多个地区和国家,体验不同的风情。”李志伟说,随着游客旅游经验的丰富,类似于“济州岛4日游”“美国西海岸8日游”等一地深度游线路,将更多地呈现在游客面前。以欧洲游的变化*为明显,以往的多国联游逐渐倾向于少数几个国家联游的深度游产品,甚至欧洲一国游产品。行程的深入、丰富、*特性,加上团费比多国联游便宜了3000元到6000元,行车时间也大大缩短,也是欧洲深度游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原因。

此外,今年选择国内自助游、定制游等的国内游游客,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途牛旅游网负责人表示,70、80后等旅游主力消费人群明显对这种产品更加偏好,增长态势十分明显,报名速度较常规旅游产品快30%。

对于游客而言,更加重视创新体验,旅行社也根据游客的习惯积极创新,推出了更多“深度慢游”的产品,以满足游客品味景区历史风情、体验当地人文特色的不同出游需求。

现状:改行程、增自费现象依然存在

**周前,太原市民宋先生参加了“泰国**6晚7日游”。拿到旅行社发来的行程表后,宋先生细细地研究起来,“我发现有4个购物点,规定的游览时间在60分钟到90分钟。”宋先生当时疑惑,有这么多购物点,能不能不去,但领队表示,“**不会强制消费”。

然而,当飞机在曼谷落地之后,一个美好的旅程开始发生改变。

宋先生跟随地接导游,穿梭在泰国的大街小巷。泰国有特色的景点,都是走马观花,来去匆匆,但奇怪的是,购物的时间总是很宽松,动辄两三个小时呆在一个店里。宋先**现,每一个购物点门外都停着很多旅游大巴车,一辆接一辆,四周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是被旅游团拉来的中国游客。“在那里逗留的几个小时里,没有多少游客愿意买东西,一些不想买又走不了的人,就坐在安全出口旁边的长椅上玩手机。”

按照行程安排,第四天应该去芭堤雅,但导游说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成行,需要临时调整,并拿出两个方案供游客选择,均是1600余元的人妖表演、鳄鱼皮包城等自费项目。宋先生当即以不符合《旅游法》为由**。“导游见我**,一下子变得很不高兴,并开始恶言相向,领队甚至表示,‘要是行程里写清楚这些项目,你们倒不来了’。”*终,宋先生交纳500元的脱团费,并签字确认。

“**不存在强迫消费的问题,买不买都在于游客。”这是承接宋先生一行的旅行社负责人的解释,“根据《旅游法》规定,在与游客订立合同的时候,我们会在行程里把是否有购物安排、几个点、哪家商店都写清楚。也就是说,游客在付款前都可以看到,再决定是否要参加此团。”

话虽如此,但太多游客的亲身体验,以及记者的调查事实却并非如此。对此,一些业内人士也说出了其中的猫腻。

“凡是低团费的团,几乎在行程中注定会有后续收费项目。反之,团费合理的团或高价团,其收费项目会相对较少,或*大限度保证没有收费项目。”省内一家出境旅行社负责人称,自《旅游法》实施后,对团费遮遮掩掩的旅行社占少数,但开展自费项目的旅行社仍有很多。

不过,旅行社方面也有自己的苦衷,“之所以有自费项目,是因为若将所有项目费用全部列入团费,则会导致团费过高,无人报名。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旅游线路中的著名景点门票费用确实很高,若不去这些景点,游客的旅行体验便会大打折扣。”

探因:利益驱动致使顽疾难除

除旅行社自身外,导游也是推动自费项目的重要因素。导游可以从自费项目中抽取提成,至于提多少,则“在于导游是否有功力”。业内人士笑称:“《旅游法》出台后,自费项目开展得不像之前那样大张旗鼓,导游的‘游说本领’成为自费项目能否推成功的重要因素。”

小吴是省内一家旅行社的出境部经理兼领队,对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团费操作非常熟悉。他向记者透露了一些我省旅游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旅游法》刚出台时,确实没有‘规定外动作’,但那时的团费非常高,所以那段时间,各家旅行社的收客情况都比较惨淡。”小吴说,后来对《旅游法》第35条有了新的解读,依从自愿原则,购物等项目便开展起来。导游带游客进店购物简称为“进店”。现在一些旅行社会在合同中写清购物点,游客在签署合同时,会附上同意购物协议书,以证明顾客是自愿“进店”。

“游客购物分为不同情况。有些游客是被迫‘进店’,但有些游客出境游的目的就在于购物。基于利益趋势,旅游中没有购物是不太可能的。”小吴表示,境外导游比国内导游境况稍好。“虽然《旅游法》实施后,我们有了底薪,但不到1000元的固定工资无法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开销。我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依然要靠游客‘进店’、自费项目的提成。现在,先由导游垫付游客门票、酒店费用,旅行社再与导游结账的情况时有发生。导游面临着赔本风险,故‘进店’、推自费现象难以**。”他也坦言,“我们若不做,恐会受到同行挤压。”

小吴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若“进店”被禁止,团费便会猛增一倍左右。现在很多团都做的是“平团”,即旅行社一分不挣,靠这些“应该禁止的项目”去赌利润。倘若旅行社把利润加进团费,会造成团费增长幅度过大,客人不会接受。

至于自费项目的存在,小吴称,他们会给游客推荐自费的游玩项目,比如在三亚,推荐游客玩潜水,推荐成功就按人头拿提成。据介绍,目前,港澳、泰国、韩国等目的地的购物、自费等项目较严重,如需根治,还需很长一段时间。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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