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很久以前就知道“香槟”这个名词,**瓶法国香槟传入中国还是在十八世纪乾隆时期,但是直到本周一,中国**才正式立法批准“香槟”的地理标志保护地位。
香槟现已成为中国官方批准的第四个具有地理标志保护地位(GI)的葡萄酒烈酒产区,先前获得GI认可的分别是干邑、苏格兰威士忌和纳帕谷。
在中国,香槟这个名词常被滥用于起泡酒、软饮料、蜡烛甚至宠物玩具上。现在“香槟”在中国终于受到立法保护,这其中CIVC香槟专业委员会起到了很大作用,有消息称,法国总统奥朗德新近访华也进一步推进了上述立法进程。
目前,香槟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相对较小,不过销量在不断上升,2001年香槟对华出口量只有50,000瓶,到2006年增至500,000瓶。估计2012年可达200万瓶,这使得中国成为欧盟以外的第五大香槟进口国。(文章来源:WS)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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