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高速路上,一名来自河南信阳的司机刘某撞上了路边护栏,导致车辆严重受损。据了解,原来该男子是酒驾。4月26日,广东岐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4mg/100ml。按照相关规定,刘某将被处拘役、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当晚10时许,中山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接到**,称广珠西线高速北行临近南头出口路段发生一宗撞护栏的单方交通事故。大队值班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粤BV8J×6 号牌白色小轿车车头受损严重,所幸司机没有大碍。
在询问事发经过时,民警发现肇事司机刘某口中散发酒气,怀疑其酒后驾车,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刘某酒精含量达117 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随后将刘某带往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作进一步取证。
经讯问,刘某承认肇事当天凌晨3时许喝了酒,当晚6点左右,在顺德陈村再次和三名亲友喝酒,随后*自驾车上高速。当车辆行经事发路段时,因接听电话分心,匆忙躲避其他同行车辆致使车辆撞向了路边护栏。当晚,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6 日,广东岐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报告显示:刘某静脉血液酒精含量为136.4mg/100ml,属醉酒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刘某因**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和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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