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是一个进口红酒大国,进口红酒一直受国内众多人民喜欢。自从2000年进入葡萄酒行业以来,一直就有很多人说通过商品条码能够直接辨别葡萄酒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产品,进口葡萄酒条码国内规定有哪些?在此,小编和大家分享,期望能对这个问题有个明确的答案,对大家在选酒方面有所帮助。
葡萄酒条码与原产地关系:
商品条形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伯数字)组成的标识,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简单来说,条码就是用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通过采用条码技术建立计算机零售系统,对销售商品实行扫描结算及管理,具有快捷、准确和管理自动化的优点。
商品条形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代表管理商品条码的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也就是说以“30-37”开头的条码只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法国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 同样的以“690-695”开头的条码也只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所以,以“30-37”开头的条码有可能是国内灌装酒或国产酒,以“690-695”开头的条码也有可能是进口酒。
以下是一份常见进口红酒条形码国家代码,希望能帮助到消费者,同时也能做鉴别依据:南非600-601;葡萄牙560;奥地利900-919;中国大陆690-692;法国300-379;西班牙840-849;美国00-09;意大利80-83;澳大利亚930-939;新西兰94;香港489;阿根廷779;希腊520;德国400-440;新加坡888;智利780。
进口葡萄酒条码国内规定:
由于国内葡萄酒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地方性差异,以及精品庄园酒和名优品牌酒的差异,也为了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葡萄酒能够在中国市场上更好地流通销售,进口酒商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解决进口葡萄酒产品条码问题。
一、原产国商品条码进口:根据**编码组织管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允许以原生产国条形码为产品条形码在中国市场流通。进口酒在其产国拥有商品条码,进口酒商通过办理境外条码备案使其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直接使用其原产地国条码在中国境内使用。
二、在原装进口商品上使用中国的商品条码: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5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为了便于对商品条码的管理,在原装进口商品上使用中国的商品条码,不仅合法,而且还是**编码组织准则中认为“*好”的商品条码使用模式。中国酒商作为代理商,可以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的成员,拥有690~695的厂商识别代码。因此可以在原产国地粘贴进口酒商在中国境内申请备案的商品条码,再通过进口渠道进入中国销售。也就是说以“690-695”开头的条码只是酒商在中国内陆地区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而不能据此认为是国产酒。
三、在原装进口商品上加贴中国的商品条码:一些精品庄园酒数量较少,销售方式比较特殊(如期酒、会员销售),在国外就没有使用商品条码,同时在中**理境外条码的程序比较复杂,而且比较耗时,为了让进口葡萄酒尽快进入中国市场销售,满足中国市场的销售管理,进口酒商在背标使用中国境内申请备案的商品条码。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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