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2016年广东41家医院看病需要实名预约 方案明确,进行实名注册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患者的身份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更新;儿童患者获得身份证号的,其监护人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补登。 41家医疗机构名单 1、广东省人民医院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3、广东省妇幼**院 4、广东省口腔医院 5、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6、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7、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8、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9、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10、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11、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2、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13、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6、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8、广州市**人民医院 19、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广州市中医院 21、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2、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2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2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5、深圳儿童医院 26、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27、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28、深圳福田区人民医院 29、深圳市龙岗区妇幼**院 30、深圳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31、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3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33、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34、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35、高州市人民医院 36、茂名市人民医院 37、韶关市**人民医院 38、粤北人民医院 39、清远市人民医院 40、江门市人民医院 41、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在实名注册成功后,患者可通过试点医疗机构认可的任一途径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成功的患者,应提供预约挂号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已绑定实名注册信息的该试点医疗机构认可的诊疗卡、医保卡、社保卡、健康卡等,与预约信息核实一致后取号或就诊。 方案要求,通过实名制挂号及就诊,各试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将患者真实身份信息与其病案信息进行一一对应,实现一个真实身份信息只对应一份病案信息。
投稿作者:孤芳不自赏46